灭火器箱
消防行政处罚规定有哪些?
消防行政处罚程序
(一)简易程序
1、条件
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,对当事人处50元以下、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,适用简易程序。
2、程序
(1)向当事人出示《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》;
(2)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、处罚的事实、理由及依据;
(3)填写《当场处罚决定书》,当场交付当事人;
(4)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,消防监督员应当场收缴,西藏8kg灭火器箱,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;
(5)报所属公安消防机构备案。
灭火器箱试验方法
6.1 外形尺寸测量
利用通用量具进行外形尺寸测量,灭火器箱,其结果应符合表1的要求。
6.2 外观检查
利用目视或通用量具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测量,其结果应符合5.3规定。
6.3 箱门(箱盖)性能试验
6.3.1 箱门结构检查 利用目视或徒手进行箱门结构检查,其结果应符合5.4.1规定。
6.3.2 箱门(箱盖)开启力试验
在箱门(箱盖)垂直方向,用精度不低于三级的测力计测出箱门(箱盖)把手处或中部边缘处,沿开启方向的开启力,其结果应符合5.4.2规定。
6.3.3 箱门(箱盖)开启角度试验 将箱门(箱盖)开启至大位置,西藏灭火器箱价格,用量角器测出箱门(箱盖)表面与箱门(箱盖)框间的夹角,其结果应符合5.4.3规定。
6.4 刚度试验 被测灭火器箱按使用状态直立放在水平地面上,箱内均匀放置刚度试验用筒体,其直径按表1中的规定,个数等于规定存放的手提式灭火器具数,西藏不锈钢灭火器箱,经加载至该灭火器箱载荷的1.5倍(刚度试验用简体个数大于1时,应在加载时使每个刚度试验用简体的重量相等),24h存放后,其结果应符合5.5规定。